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营销QQ帐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刘某实施的营销QQ帐号行为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七条,构成不正当竞争民事侵权行为,判决被告全额赔偿腾讯公司100万元。这也是我国首例通过司法层面认定帐号买卖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

据了解,被告刘某于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运营网站期间,非法提供QQ号交易、寄售、销售等服务,涉案金额合计约四百余万元,目前该网站已被勒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首页刊登致歉信。

法院审理后认为,买卖QQ帐号的行为不仅破坏了QQ平台的经营管理秩序,而且增加了用户信息被不当利用的风险,侵害了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信息安全及正常交流。既助长了诈骗、恶意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也对用户的网络环境、信息隐私和财产安全构成严峻威胁。

QQ团队表示,在加强平台监管的同时,将采取法律手段积极维权,同时提醒用户不要参与违规交易QQ帐号,不要购买、使用批量注册的QQ帐号。发现不良信息及违法行为时,积极向网络平台及警方举报,共建安全网络环境。

来源:飞象网

责任编辑:晨子